近一年汉江集团副总经理、总经理相继被查

  12月22日,审计署公布《国务院关于202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其中附件《中央部门单位2024年度预算执行等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下称《整改结果》)中,披露了汉江集团17项问题及相关整改情况。

  汉江集团是以汉江水利水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水利部丹江口水利枢纽管理局)为核心企业,由24家成员企业组成的大型企业集团,隶属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截至2023年12月底,汉江集团有各类员工7600余人,资产总额超650亿元。

  根据上述《整改结果》,汉江集团问题摘要中,一类问题是没有代收代缴相关政府性基金。

  比如,2021年至2023年汉江集团向下属电解铝企业供电时,未按规定代收代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等 3 项政府性基金 1.11 亿元;汉江集团向下属除电解铝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供电时,未按规定代收代缴农网还贷资金 5540.48 万元。

  目前汉江集团已经整改,已按规定每月代收代缴上述政府性基金。另外,汉江集团2021年至2023年未按规定将电价中已代收的农网还贷资金 316.35 万元上缴国库问题,也得到整改,这笔资金已经上缴国库。

  根据上述《整改结果》,2021 年至 2023 年,汉江集团违规向下属电解铝高耗能企业以较国家电网价低 72.2%的价格,供电24.59 亿千瓦时,占其总发电量的 18.52%。

  目前汉江集团已按主管部门批复电价,调整向所属电解铝高耗能企业的供电价格。

  根据《整改结果》,2025年至2023年汉江集团根据长江水利委员会指定分红数额的通知要求,违规以“总机构管理费”名义上缴分红 2.58 亿元,导致多计管理费 2.58 亿元、少计净利润 2.58 亿元。其中 2021 年至 2024 年多计管理费、少计净利润 4800 万元,并因此少缴国有资本收益 420 万元。

  对此,汉江集团所属长江水利委员会印发通知,要求下属单位依法依规行使股东权益,不再以管理费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下属汉江集团已补缴国有资本收益 420 万元。

  汉江集团相关地产投资问题也被审计部门披露。

  根据《整改结果》,2015 年至 2024 年 8 月,汉江集团在水利部明确要求所属单位不得投资与水利事业发展不密切的领域后,仍新增房地产投资 45.29亿元。

  目前汉江集团已停止新增与水利事业发展不密切的房地产投资,陆续推进现有房地产项目转让。

  《整改结果》披露,2015年至2016年,汉江集团控股子公司武汉汉江恒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规超出未分配利润余额,分红6062.3万元。目前武汉汉江恒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通过司法途径要求股东退还超出未分配利润余额的分红。

  《整改结果》显示,2012 年至 2015 年,汉江集团未按规定报批,超标准建设“汉江大厦”总部办公楼,建成面积 5.38万平方米,综合造价每平方米 5473.35 元,是规定标准的 1.82倍。汉江集团已制定楼堂馆所建设管理制度,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另外,《整改结果》披露,2021 年至 2022 年,汉江集团下属的南水北调中线水源有限公司,违反“过紧日子”要求和“南水北调工程水费应专项用于南水北调工程运行维护和偿还贷款”等规定,使用水费收入 1534.08 万元,用于非必需的高档设备器材、景观绿化工程和视频动画相关采购支出。

审计曝光汉江集团17项问题:曾向下属高耗能企业3折售电  第1张

  对此,南水北调中线水源有限公司制定水费使用管理办法,加强支出用途审核,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和水费专款专用规定。

  根据中纪委网站消息,2024年11月,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汉江集团党委常委、副总经理朱春省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水利部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湖北省襄阳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2025年7月,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汉江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黄裕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水利部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湖北省襄阳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