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泰州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因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定;违反人民币流通管理规定;未按照规定报告可疑交易;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被中国人民银行泰州市分行警告、通报批评,并处罚款99万元。
序号
当事人名称
(姓名、职务)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日期
公示期限(自公示起计算)
备注

1
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泰银罚决字〔2026〕1号
1.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
2.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3.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定;
4.违反人民币流通管理规定;
5.未按照规定报告可疑交易;
6.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
警告、通报批评,并处罚款99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
泰州市分行
2026年3月17日
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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